一、
管道耐火限度要求
1.機械加壓送風管道的設置和耐火限度應符合下列規定:
1 豎向設置的送風管道應獨立設置在管道井內,當確有困難時,未設置在管道井內或與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風管道,其耐火限度不應低于1.00h;
2 水平設置的送風管道,當設置在吊頂內時,其耐火限度不應低于0.50h;當未設置在吊頂內時,其耐火限度不應低于1.00h。
二、 排煙管道的設置和耐火限度應符合下列規定:
1豎向設置的排煙管道應設置在獨立的管道井內,排煙管道的耐火限度不應低于0.50h。
2 水平設置的排煙管道應設置在吊頂內,其耐火限度不應低于0.50h;當確有困難時,可直接設置在室內,但管道的耐火限度不應小于1.00h。
3 設置在走道部位吊頂內的排煙管道,以及穿越防火分區的排煙管道,其管道的耐火限度不應小于1.00h,但設備用房和汽車庫的排煙管道耐火限度可不低于0.50h。
3.補風管道耐火限度不應低于0.50h,當補風管道跨越防火分區時,管道的耐火限度不應小于1.50h。
三、管道隔熱要求
1.當吊頂內有可燃物時,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隔熱,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。
條文說明為了防止排煙
管道本身的高溫引燃吊頂中的可燃物,本條規定安裝在吊頂內的排煙風管應采取隔熱措施,如在排煙風管外,包敷具有耐火限度的材料,并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。
金屬風管的制作和連接應符合下列規定:
排煙風管的隔熱層應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絕熱材料,絕熱材料的施工及風管加固、導流片的設置應按現行******標準《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50243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風管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:
吊頂內的排煙管道應采用不燃材料隔熱,并應與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離。
四、分析
1、由上述規定可知,當排煙管道設置在吊頂內且有可燃物時,應同時滿足耐火極 限和不小于40mm隔熱層要求。
2、耐火極 限其實已經包括了耐火隔熱性,又規定了不小于40mm隔熱層,是進一步提出更高要求,故二者都應滿足,現實應用中經常被忽略。
不適用于:
a)耐火性能取決于吊頂耐火性能的
管道;
b)帶檢修門的管道,除非將檢修門納入到管道中一起試驗;
c)兩面或三面的管道;
d)排煙管道;
e)與墻或樓板連接的吊掛固定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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